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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医药:恒瑞医药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21-04-20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自公司本次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审计委员会全程参与,并与会计师事务
所、公司财务部进行了有效沟通,确定了本次审计的工作计划,审计前后详细
认真地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多次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电话督
促。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工作的意见:
       1、公司财务报表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公允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发现重大错误和遗漏。
       2、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要求,财务信息的披露做到了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没有损害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的利益,符合公开、公
正和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4、公司财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财务部门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
经验,均无违法违规记录。他们在本公司进行会计、审计工作时,尽职尽责,严
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职业道德规范等执业道德规范。
       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2020年度审计工作完全按照审计工作安排
时间表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完全履行其审计责任,其出具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2021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
定其报酬的议案》,建议公司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