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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瑞医药: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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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
                       苏 亚 金 核 [2021]047 号



                        审 核 报 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
管理层编制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以
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恒瑞医药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之《第九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
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恒瑞医药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
表审核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恒瑞医药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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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之《第九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
或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恒瑞医药为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琼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强




        中国     连云港市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或“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研发项目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的种类,以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近年
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随着研发实力和经验的积累,公司成立了专家组定期对
研发项目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适时对研发项目进
行调整,减低了研发结果及商业化成果的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对研发项目推行了信
息化与精细化管理。基于研发项目支出归集及核算可靠性的提高,以及研发结果不
确定性的降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
错》的相关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公司决定对研发
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使公司研发费计量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内部研发项目的所有支出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按照以下标准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支出和
开发阶段支出:
    ①需要临床试验的药品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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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或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
Ⅲ期临床试验(或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后的研发支出。
    ②其他药品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是指项目开始至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前的所
有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的研发支出。
    公司根据研发项目的进展召开专家评估会,开发阶段支出经评估满足资本化条
件时,计入开发支出,并在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时,结转确认为无形资产。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则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相关
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
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于开发阶段实际发生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支出,尚无法准确估计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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