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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瑞医药:恒瑞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09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法律文件以及《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
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继续实施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
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实施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
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
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终止实施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17,009,640 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董家鸿、王迁、薛爽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