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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创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意见的函》的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 2018-034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意见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业”或“公司”)近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意见的函》(上证债【审】[2018]239
号),内容如下:
    一、通过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可交换公司债
券的发行并上市申请预审核。
    二、公司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
中国证监会正式发行核准文件。
    三、公司应当在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办
理可交换公司债券上市手续。
    四、自本预审核意见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债
券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五、本预审核意见函自出具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逾期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
核准的,预审核意见函自动失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取得核
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