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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创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2019-03-30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拟通过银行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2019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
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的结果。预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1,000万元,其中涉及日常生产经营65,000万元,托管承包
1,000万元,租赁3,000万元,服务费2,000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9.3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
通过银行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公
司子公司拟通过银行向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总计
36,000万元,美元1,300万元(美元汇率按6.8792计算),合计44,942.96万元,占公
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2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需要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事项,是
为了保障和支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是在
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拟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委托
贷款的利率拟以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或境外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基准,按照市场化原
则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
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制度》等法规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季胜君先生、朱继东先生是
关联董事,因此季胜君先生、朱继东先生回避对上述议案出具审核意见。
    3、公司下属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资金,东方创业
(上海)国际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1,000万元自有资金,上海东贸贸易有
限公司利用不超过2,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委托理财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提升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对
公司和公司子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4、2018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经营者薪酬方案》,并遵照薪酬方案中相关考核指标对公司经营者进行考核并实
施奖惩。公司薪酬委员会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薪酬方案及相关薪酬考核规定和薪酬
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5、2018年度公司拟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66.20万元。公司本次
资产减值准备是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能够真实反映公
司2018年度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
    6、公司本次拟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同时,公司拟自2019年初变
更会计政策,从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
年可比数。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
关财务指标。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