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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0-27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22-04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 下午 2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85 号 A 座 26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拟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                   √
        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
        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和议案 2 已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
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
市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78      东方创业             2022/1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
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
明、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
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 2022 年 11 月 7 日 17:00 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
件为准),但必须附上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
会登记”字样。
2、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下午 13:
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纺发大楼 403 室(近江苏路,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4、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自有帐户持股的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能否正常召开,需根据相关防疫防控要求执
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鉴于疫情的
不确定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登记安排等有可能进行调整。
如有调整,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现场工
作人员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及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
描场所码和数字哨兵、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
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外地来沪返沪人员要出示外地 72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来沪落地后
进行的核酸检测,落实“三天三检”,且持有在上海 24 小时内进行的核酸检测,
同时出示行程码,查验是否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 85 号 A 座   邮编:200336
电话:021-52291197/52291198,62785521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拟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2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 2022 年
       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