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化股份: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21-03-09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 0 二一年三月
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 会议资料名称
一、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
二、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三、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I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
权利,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两种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其中的
一种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现场会议要求:
1、公司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
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2、为保证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3、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和证券帐户卡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
4、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
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5、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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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
发言。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应简明扼要。
发言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
股东应针对议案内容发言,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其发言。本次大
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6、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由主持人
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
二、网络投票要求
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www.sse.com.cn)刊登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3)。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情况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
息网络有限公司,等待其出具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结果。根据投票结果,
股东大会应当对此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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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
对议案的表决,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
二、现场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
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为
非累计投票表决议案。
三、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表决,请按照公司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www.sse.com.cn)刊登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3)的要求进行投票表
决。
四、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完毕之后,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
及时交给计票人员统计表决结果,公司将其结果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出具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结果。
五、本次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过程中,应当推举股东、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
监票,股东的表决票由股东代表和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
结果;股东对表决结果无异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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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提请解除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华阳集团对魏洪亮先生职务做出调整,为便利董事会工作
开展,提请大会审议解除魏洪亮先生的董事职务。
请审议。
2021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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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提请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控股股东太化集团提名武跃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相关规定,董事会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对武跃华先生的学历、职称等情况进行审
阅,对其作为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武跃华先生符合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武跃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现
提请大会审议选举武跃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简历附后)。
请审议。
2021 年 3 月
武跃华先生简历
武跃华,男,汉族,1970 年 1 月出生,山西省盂县人,2000 年 2 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1990 年 7 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会计学
专业,会计师。曾先后任阳煤集团二矿财务科科员,山西兆丰铝业有限公司计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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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会计,山西新元煤炭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山西新元煤炭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
长(主持工作),山西新元煤炭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河北正元化工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阳煤恒通化工
股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太化集团党委常委、董事,太化股份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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