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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新材: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9-30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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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                 会议资料名称

一、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

二、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三、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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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和《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现场会议要求

    1、公司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

排,共同维护大会秩序。

    2、为保证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

规定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3、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和证券帐户卡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

    4、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大会的

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5、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

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应简明扼要。

    发言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股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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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议案内容发言,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其发言。本次大会进行表决时,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6、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由主持人指定的

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

    7、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

相关规定,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经检测无发热等症状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可进入会场,会议召开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

    二、网络投票要求

    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www.sse.com.cn)刊登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89)。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情况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由其合并后出具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结果。根据投票结果,股东大会作出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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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

议案的表决,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现场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

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表

决议案。

    三、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表决,请按照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www.sse.com.cn)刊登的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89)的要求进行投票表决。

    四、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完毕之后,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交

给计票人员统计表决结果,公司及时将其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上证

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出具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结果。

    五、本次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过程中,应当推举股东、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的表决票由股东代表和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股东对

表决结果无异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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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快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阳降

解”)PBAT 项目建设进度,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为华阳降解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定县支行申请 8400 万元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阳降解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定县支行申请的 8400 万元贷

款,期限一年,利率 3.9%。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李伟斌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川工业园区平定化工综合楼 409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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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阳降解资产总额为 107.95 万元,负债总额 54.98

万元,净资产 52.97 万元,资产负债率 50.93%;2020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049

万元。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华阳降解资产总额 2051.45 万元,负债总额 2000.28 万元,

净资产 51.17 万元,资产负债率 97.51%;2021 年 1 月-8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80

万元。

    (三)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华阳降解 100%股权,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华阳降解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

《担保协议》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本次为华阳降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确保 PBAT 项目建设资金需

要。

    (二)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三)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防范制度,对外担保严格按规定履行审

批程序保证担保行为的规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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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总额为 48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11%。 除此之外公司无其它

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请审议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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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 年 9 月 22 日,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为了满足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华盛丰”)的经营发展

需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其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向华

盛丰增资 6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华盛丰注册资本由 35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

本次增资不会对华盛丰股权结构产生影响,华盛丰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增资标的华盛丰公司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跃华

    注册资本:叁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04 月 11 日至 2037 年 04 月 10 日

    企业信用代码:91140121MA0HDL4N4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铂、钯、铑、银、镍贵金属系列催化剂、催化网及稀土高磁性材料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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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利用、加工、研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铂、铑、钯、白银金属及 其化合物的

加工、销售。

    2、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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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678.02                         31,557.15
     净资产                               4,279.28                          3,556.37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659.75                         37,279.20
     净利润                                 722.91                            -559.96

    二、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盛丰进行增资,可优化华盛丰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

改善融资环境,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本次增资,不

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对公司正常经营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华盛丰增资,有利于补充子公司营运资金,促进其改进经营,但

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华盛丰的管理,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各项风险。

    请审议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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