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华阳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5-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拟审议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过认真讨论,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经审阅《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的议案》和相关资料,在了解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我们认为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存在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旺林 杨志军 季君晖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