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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新材:华阳新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16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2-035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6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554,0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9.827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冯

志武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独立董事田旺林先生、季君晖先生因事未出

             席本次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3 人,监事吴斌先生因公事未出席本次大会;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1,494,645      82.0797    9,009,440       17.8213     50,000        0.099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1     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    41,494,645      82.0797     9,009,440       17.8213      50,000        0.0990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审议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为 223,653,339 股,依法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晓娜、张骁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

决方式和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