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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新材:华阳新材关于阳煤财务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2-08-25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金融
许可证》等证件,并审阅其2022年半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报表,对其资金、信贷、投资、
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1月23日,是由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华邦”)共同收购原四通集团财务公司
重组设立,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
1,779,476,119.29元人民币,其中:华阳集团出资
1,165,797,791.76元,占注册资本的65.51%,华阳股份出资
490,942,662.02元,占注册资本的27.59%,三维华邦出资
122,735,665.51元,占注册资本的6.90%。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北大西街29号

   法定代表人:王玉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00101957143F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4H21403000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
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
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
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
委员会。总经理及其经营班子对公司行使经营权,经理层下设
信贷审查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
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
件。

    财务公司内设机构按职能划分为综合工作部、计划经营部、
风险合规部、金融市场业务部、信贷业务部、结算业务部、投
资业务部七个部门,组织机构图如下:




   (二)风险评估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管理要求,建立了覆盖各业务层次、
各管理层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及时发现、控制和处置
风险,促进财务公司健康、稳健运行。

    财务公司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
同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评估
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财务公司开展操作风险与内部
控制自我评估,完成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升风险识别、评估
及控制的效率。

   (三)控制活动

    信用风险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贷风险管理
体系和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各部门能够认真落地风险控制要求。

    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财务公司通过与各成员单位充分沟
通,资金运作计划性持续加强,流动性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操作风险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要求,并
持续细化审查审批操作规范和风险控制标准,加强员工操作风
险责任考核,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审批程序、授权、授信、风
险点管控等内控措施。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阳煤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2,148,402.27万元,负债总额为1,728,218.67万元,净资产为
420,183.60万元,营业收入为28,080.49万元,净利润为
15,033.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
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2022年6月
30日,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不良贷款率等监管
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随时调度,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
《金融服务协议》。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为0元,贷款余额为0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的分析和判断,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
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
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
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风险控制体系不存
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