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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新材:华阳新材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参加表决的监事为:石玉川、商正、吴斌、邢永东、

连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石玉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不存

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正式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名称调整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同时对预案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公司实际情况,

修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相关内容。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修订的《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的《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

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担保事宜审议程序符合规范流程,有利于该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

协议》,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