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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新材:华阳新材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监事 5 人(参加表决的监事为:石玉川、商正、吴斌、连刚、邢永东)。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石玉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相关

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

核意见: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

变更,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 2023-030 号公告。

    (四)《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09.99 万元,加年初未

分配利润-66,526.57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

润为-70,236.56 万元。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

情况较好,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本

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此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审计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依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修订<在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的风险,进一步规范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在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风险预防处置预案》进行修订。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事

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 司 2023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一)《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

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