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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钢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18-09-19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 2018—06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南京

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提供借款,专项用于资源综合

利用发电项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南京金

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炉料”)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原料场环保

封闭改造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05,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7,620,000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8,858,133.05 元 ( 含 税 , 不 含 税 金 额 为

27,225,940.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761,866.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9月14日到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

验字(2017)00118号】。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9月

26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

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详情如下: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44,426.08          40,000.00
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         102,685.75         82,745.37
                                                                                             注1



                          合计                                 147,111.83       122,745.37
                                                                                             注2



   注 1: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取得的净收益也将投入“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该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实际金额以最终实际可用金额为准。
   注 2: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以最终实际可用金额为准。


     三、本次借款有关情况

     (一)向南钢发展提供借款情况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向下属子公司南钢发展提供借款,专

项用于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公司将与南钢发展签订《借款协议》,通过

向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的方式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

用安全,南钢发展将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实施上述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2、南钢发展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94613556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卸甲甸
                                             2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247,6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27日

    营业期限:2009年09月27日至2059年09月26日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在存续公司的生产能力内生产经营);自

产钢材销售;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钢铁

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钢铁技术

开发服务;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安装;废旧金属的回收、利用;计算机系统服务;

其他印刷品印刷、内部资料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钢发展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南钢

发展(母公司)总资产为1,238,110.82万元,负债总额为423,023.20万元(其中

银行借款为1,000.00万元),净资产815,087.62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

355,239.75万元,利润总额101,606.28万元,净利润93,084.82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钢发展(母公司)总资产为1,126,329.34万元,负

债总额为432,075.85万元(其中银行借款为1,000.00万元),净资产694,253.49

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4,665.09万元,利润总额101,418.07万元,

净利润81,374.12万元。(未经审计)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涉及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2)资金用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3)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

    (4)借款利率:年利率4.75%;

    (5)结息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末月的21日支付利息。

    (二)向金江炉料提供借款情况


                                    3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万元向下属子公司金江炉料提供借

款,专项用于实施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公司将与金江炉料签订《借款协议》,

通过向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的方式实施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为确保募集资

金的使用安全,金江炉料将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实施上述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

    2、金江炉料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WF1CW0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浦洲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祝瑞荣

    注册资本:54,3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5日

    营业期限:2018年04月25日至******

    经营范围:一般危化品经营(在许可证所列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烧结矿、

球团矿、焦炭及相关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提供劳动力外包服务;废

旧物资(不含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金江炉料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金江炉料系2018年4月新设,未满一个会计年度。

    截至2018年6月30日,金江炉料总资产为234,868.44万元,负债总额为

86,706.59万元(其中银行借款为0万元),净资产148,161.85万元;2018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208,642.11万元,利润总额6,508.78万元,净利润4,881.58万

元。(未经审计)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涉及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


                                    4
    (2)资金用途: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

    (3)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四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

    (4)借款利率:年利率4.75%;

    (5)结息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末月的21日支付利息。

    四、本次借款目的及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南钢发展、金江炉料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

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

子公司南钢发展、金江炉料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未违反本次募

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南钢发展、金江炉料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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