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 2018—07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份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7,710 万元认购上海惟冉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 ● 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 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惟冉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 发生一次关联交易,金额 5,754.03 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公司”) 拟与上海惟颐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惟颐投资”)、杭州浙商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商基金”)、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实基金”)签订《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7,710 万元(人民币,下同)认购上 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冉投资”)的基金份额,约占本 次认购后惟冉投资认缴出资总额的 13.87%。 惟冉投资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惟冉投资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1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如下: 2017年11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 资5,754.03万元与关联方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唐斌共同对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3%。截至本次关联交 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 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 424 号 3 幢 23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惟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19 日 合伙期限至:2025 年 08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背景:紧跟国家新能源产业战略,稳妥推进股权投资和多元化发展 截至本公告日,惟冉投资认缴出资总额 110,010 万元。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额 出资进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别 出资比例 资金来源 额(万元) (万元) 度 1 上海惟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 0.01% 自有资金 10 100% 杭州浙商成长股权投资基金 2 有限合伙人 80,000 72.72% 自有资金 74,301.64 92.8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 3 有限合伙人 30,000 27.27% 自有资金 30,000 10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10,010 100% / 104,311.64 94.82% 惟冉投资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 编码为 SH3718。 (二)管理模式 1、合伙事务的执行 惟冉投资由普通合伙人惟颐投资执行合伙事务,负责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 伙企业,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浙商基金、惟实基金 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 事务的情况,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基金管理人情况 惟冉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惟颐投资委托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创富”)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管理和运营。 复星创富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沪南路 2575 号 1203 室(康桥) 注册资本:6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斌 营业期限:2007 年 04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复星创富总资产为 70,913.58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65,233.70 万元,负债总额为 5,679.88 万元;2017 年,复星创富实现营业收入 11,579.8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289.54 万元。 3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复星创富总资产为 73,786.47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为 66,369.86 万元,负债总额为 7,416.61 万元;2018 年 1-6 月,复星创富实现 营业收入 2,483.8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15.86 万元。(未经审计) 基金备案登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00303。 股东情况: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9,460 万元,出资比例 99.10%;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40 万元,出资比例 0.90%。 复星创富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唐斌、苏斌 分别任复星创富董事长、董事。 3、管理费 合伙人向管理人支付年度管理费,管理费总额为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的 2%。 4、利润分配安排 取得的可分配收入,返还各合伙人实缴资本后,在确保合伙人收益达到门槛 年化收益 8%的前提下,剩余项目投资收益的 80%按出资比例由各合伙人享有,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模式 围绕基金合伙人的战略目标,惟冉投资将重点投资新能源领域。惟冉投资采 用战略性股权投资、少数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等投资策略,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 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未来,投资基金将按照市场化机制通过上市公司并购、 IPO 以及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四)公司与惟冉投资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均保持 独立性。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持有惟冉投资的基金份额。公司、控 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的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未在惟冉投资任职。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惟冉投资的基金份额,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 4 “二、关联方介绍”。 (二)惟冉投资权属状况说明 惟冉投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惟冉投资募集资金情况 2017 年 2 月,惟冉投资首次认缴出资总额为 40,100 万元。其中,惟颐投资 认缴出资额 100 万元、浙商基金认缴出资额 40,000 万元。 2018 年 7 月,惟冉投资的认缴出资总额由 40,100 变更为 110,010。其中, 惟实基金认缴出资额 30,000 万元,浙商基金认缴出资额由 40,000 万元变更为 80,000 万元,惟颐投资认缴出资额由 100 万元变更为 10 万元。 (四)惟冉投资对外项目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惟冉投资仅投资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捷威动力”)一家公司,投资额 104,301.64 万元,持有其注册资本 22,423.71 万元,占其总股本 38.63%,系捷威动力第一大股东。捷威动力情况如下: 1、捷威动力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住所:天津市西青汽车工业区开源路 11 号 注册资本:58,047.077813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春泰 成立日期:2009 年 04 月 08 日 营业期限至:2039 年 04 月 07 日 营业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原材料、电子和通讯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 组、储能和后备电源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加工、 研发与销售;电池组总成维修;钢材、铁矿石和铁合金的批发(以上商品进出口 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商品,其他 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5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捷威动力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 以高镍三元软包电池为主要技术路线,已在天津建成年产 1.5GWh 动力电池的 能力。该公司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单体电池、BMS、电池系统的完整 开发能力,以及全产品体系的仿真能力,累计申请专利 224 项,授权专利 103 项,并已通过 ISO9001、ISO/IATF16949、ISO14001、GB/T28001/OHSAS18001 多项体系认证。2016 年,捷威动力进入国家工信部批准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 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三批)。据 GGII 发布的《2017 年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数据库》统计显示,捷威动力装机电量排名前十。 2017 年 11 月,捷威动力在江苏盐城启动 10GWh 动力电池项目,采用先进 的锂离子电池制备技术和工艺,实现产线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2、捷威动力股东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捷威动力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2,423.71 货币 38.63%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9,853.24 货币 34.20% 悦达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12,899.35 货币 22.22% 湖北长江智信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81.78 货币 1.35% 郭春泰 730.00 货币 1.26% 其他自然人 1,359.00 货币 2.34% 合计 58,047.08 / 100.00% 3、捷威动力主要财务指标 经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分所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捷 威动力总资产为 234,736.8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51,555.04 万元,负债总额为 83,181.79 万元;2017 年,捷威动力实现营业收入 63,438.93 万元,实现归属 母公司的净利润 139.92 万元。 (四)惟冉投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惟冉投资总资产为 10.8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0.03 万元,负债总额为 0.81 万元;2017 年,惟冉投资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 6 元,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0.05 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惟冉投资总资产为 10.66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9.86 万元,负债总额为 0.80 万元;2018 年 1-6 月,惟冉投资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00 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0.17 万元。(未经审计) (五)惟冉投资其他合伙人惟颐投资、浙商基金、惟实基金等均已书面放弃 本次优先认缴权。 (六)关联交易价格 公司本次认购价格与前次惟冉投资募资价格保持一致,且普通合伙人惟颐投 资决定不收取公司实缴出资部分对普通合伙人的绩效分成,也不收取所有的管理 费。本次认购完成后,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27,720 万元,出 资方式均为货币。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上海惟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 0.01% 杭州浙商成长股权投资基金 2 有限合伙人 80,000 62.6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 3 有限合伙人 30,000 23.49%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南钢股份 有限合伙人 17,710 13.87% 合计 127,720 100% 四、惟冉投资其他合伙人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上海惟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京路 118 号五层 92 部位 法定代表人:唐斌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6 月 04 日 营业期限至:2034 年 06 月 03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7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惟颐投资系复星创富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惟颐投资总资产为 13.56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13.55 万元,负债总额为 0.01 万元;2017 年,惟颐投资实现营业 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0.30 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惟颐投资总资产为 13.45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3.45 万元,负债总额为 0.01 万元;2018 年 1-6 月,惟颐投资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00 万元、净利润-0.10 万元。(未经审计) 惟颐投资控股股东复星创富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制的公司。公 司董事唐斌先生担任惟颐投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 (二)有限合伙人 1、杭州浙商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杭州浙商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500 号 6 幢 4 单元 76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商成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27 日 合伙期限至:2022 年 10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服务: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基金管理模式:委托基金管理人复星创富进行专业化管理,投资基金设立投 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拟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共 7 人,按照一人一 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在投资基金获取的项目收益冲抵完管理费、其他基金费用、 各合伙人收回其对投资基金的全部出资后,剩余项目投资收益的 80%由各合伙 人享有,20%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主要管理人员:由基金管理人复星创富团队负责管理。 主要投资领域:主要进行股权投资和/或符合适用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约定 8 的其他投资。 主要财务指标: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浙商基金总资产为 160,214.43 万 元,所有者权益为 160,067.3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7.06 万元;2017 年,浙商 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518.87 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浙商基金总资产为 204,727.79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为 204,712.5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5.22 万元;2018 年 1-6 月,浙商基金实现营 业收入人民币 0.00 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645.20 万元。(未经审计) 基金备案登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 码为 S85567。 浙商基金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浙江浙商成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2.20% 普通合伙人 2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50,375 33.17% 有限合伙人 3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90,000 19.85% 有限合伙人 4 万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50,000 11.03% 有限合伙人 5 杭州余杭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40,000 8.82% 有限合伙人 6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40,000 8.82% 有限合伙人 7 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0 6.62% 有限合伙人 8 绍兴滨海新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4.41% 有限合伙人 9 辽宁五福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21% 有限合伙人 10 浙江卓正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2.21% 有限合伙人 11 徐兵 3,000 0.6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453,375 100% / 浙商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浙江浙商成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制的公司。浙商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南京钢联系公司控股股 东。 2、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29 号祥泰广场 10 号楼 301 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复星平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04 日 合伙期限至:2025 年 12 月 03 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开展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以 上项目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理财等金融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管理模式:基金委托基金管理人复星创富进行专业化管理,投资基金设 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拟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共 7 人,按照一 人一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在投资基金获取的项目收益冲抵完管理费、其他基金费 用、各合伙人收回其对投资基金的全部出资后,剩余项目投资收益的 80%由各 合伙人享有,20%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主要管理人员:由基金管理人复星创富团队负责管理。 主要投资领域:主要进行股权投资和/或符合适用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约定 的其他投资。 主要财务指标: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惟实基金总资产为 61,513.69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61,472.64 万元,负债总额为 41.05 万元;2017 年,惟实基金实 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1,431.87 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惟实基金总资产为 113,244.97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为 113,235.39 万元,负债总额为 9.57 万元;2017 年,惟实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479.26 万元。(未经审计) 基金备案登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 码为 SS8266。 济南惟实基金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济南复星平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 1.00% 普通合伙人 2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25.00% 有限合伙人 10 3 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 50.000 25.00% 有限合伙人 4 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5 于玉梅 2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7.50% 有限合伙人 7 俞洪泉 10,000 5.00% 有限合伙人 8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5,000 2.50% 有限合伙人 9 深圳创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2.50% 有限合伙人 10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5,000 2.50% 有限合伙人 11 茅惠新 5,000 2.50% 有限合伙人 12 钱苏醒 3,000 1.50% 有限合伙人 13 李小林 2,000 1.00% 有限合伙人 14 吴启元 2,000 1.00% 有限合伙人 15 孙爱东 2,000 1.00% 有限合伙人 16 蔡建强 2,000 1.00% 有限合伙人 17 俞越蕾 2,000 1.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00,000 100% / 惟实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济南复星平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人上海 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均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制的公司。公 司董事唐斌先生任济南复星平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惟颐投资、浙商基金、惟实基金签订《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上海惟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 0.01 普通合伙人 杭州浙商成长股权投资基 货币 80,000 62.64 有限合伙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 货币 30,000 23.49 有限合伙人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7,710 13.87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27,720 100 / (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合伙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合伙期限为 10 年。 11 (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 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运营, 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 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 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 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 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四)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收入,由普通合伙人决定分配时点,并按照各合 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在合伙人间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有限合伙人的累 计实缴资本; 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普通合伙人的累 计实缴资本; 3、支付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截止到该分配时点该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 本后,100%向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合伙人就该累计实缴资本实现按照 8%的 年度利率计算(从每次付款通知之到账日期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而得到的内部 收益; 4、在确保合伙人收益达到门槛年化收益 8%的前提下,本有限合伙总投资 收益的的 80%归于全体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0%归于普通合伙人 (该等 20%归属于普通合伙人部分简称为“绩效分成”)。为避免歧义,普通合 伙人有权决定不收取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人所获取分配收益对应的绩效分成。 如果处置某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收入不足以全额支付以上 1 至 3,则在合 伙人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本合伙企业根据本合同向合伙人进行任何分 配义务以届时本合伙企业之合伙人名录为准。 (五)管理费 12 从出资日起至本合伙企业根据本合同而向各合伙本金分配完毕之日,本合伙 企业合伙人应向管理人支付年度管理费,自投资人出资日起每六个月(每月以 30 个自然日算)提取一次,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年度管理费总额为每一合伙 人实缴出资的 2%计算而得的总额。 管理费每日计提,收费剩余期限不满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支付。如某一缴付 日适逢法定节假日,则提前一个自然日缴付。即使本协议有上述约定,普通合伙 人有权决定全部或部分合伙人不承担任何一期管理费。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认购惟冉投资基金份额,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 能力拓宽投资渠道。 2、惟冉投资通过向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新能源产业投资,有望实 现较好的收益。公司作为投资人可以从中分享投资回报。 3、本次投资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购 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 荣、唐斌、钱顺江、苏斌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王翠敏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认购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 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本次认购价格与前次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募资价格 保持一致,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13 我们同意公司认购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 九、风险提示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 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合伙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将受到经济周期、行业周期、投资 标的公司经营、交易方案、投资整合以及基金自身管理和技术等多种因素影响, 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