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06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8-08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以电话及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下午在公司 1002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际出席 4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魄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调动公司中
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公司股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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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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