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2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 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05,863,1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630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
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由公司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唐斌先生、姚永宽先生、苏斌先生、应
文禄先生、王翠敏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六喜先生、陈傑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徐林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97,454,549 99.6007 8,408,613 0.3993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97,454,549 99.6007 8,408,613 0.3993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97,454,549 99.6007 8,408,613 0.3993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
1 302,102,591 97.2920 8,408,613 2.7080 0 0.0000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
2 302,102,591 97.2920 8,408,613 2.7080 0 0.0000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 302,102,591 97.2920 8,408,613 2.7080 0 0.0000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中,议案一《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南京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三《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焦翊律师、王月华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