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 2018—10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2018 年 9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
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详见 2018 年 8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下同)的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18-055 号)】
一、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到期赎回情况
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江炉料”)以闲置募集资金 85,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大厂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大厂支行”)购买利多
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为 1101181758,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预计年
化收益率 3.8%,产品投资期限为 35 天;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以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向浦发银行大厂支
行购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为 1101181759,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
型,预计年化收益率 3.75%,产品投资期限为 35 天。【详见 2018 年 11 月 2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
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临
2018-078 号)】
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金江炉料收回本金
85,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 314.03 万元;南钢发展收回本金 15,000 万元,
并收到理财收益 54.69 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 6 日,金江炉料与浦发银行大厂支行签署了《利多多对公结
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南钢发展与浦发银行大厂支行签署了《公司理
财产品合同》,以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产品发行主体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
产品类型 保证收益型
产品代码 1101168902
认购金额 6 亿元
产品期限 90 天
产品收益起算日 2018 年 12 月 07 日
产品到期日 2019 年 03 月 07 日
产品收益率 4.2%/年
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金江炉料与上述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二)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产品发行主体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财富班车 3 号
产品类型 保证收益型
产品代码 2101137333
认购金额 4 亿元
产品期限 90 天
产品收益起算日 2018 年 12 月 07 日
产品到期日 2019 年 03 月 07 日
产品收益率 3.95%/年
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南钢发展与上述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三、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公司购买的理财、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
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
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的)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
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
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
(12 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
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 10 亿
元(含本次),未超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