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8 年度,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由应文禄、陈传明先生和王翠敏女士 3 名独立董事组
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丰富财务管理经验的应文禄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各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其所提交的 2017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协商,
确定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时间安排。
2、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阅了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但尚未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财务会计
报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
进行了单独沟通(无管理层参加)。
3、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下议案: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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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总结报告》;
(4)《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8)《2087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2017 年内控工作总结》;
(10)《2018 年内控工作计划》;
(11)《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2)《2017 年度关联交易清算报告》;
(13)《关联人清单》
(14)《关于 2017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议案》;
(15)《关于 2017 年度为参股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议案》;
(16)《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9)《关于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5、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控股
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6、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上半年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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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认购上海惟冉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关联交易议案》。
8、2018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向柏中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与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其所提交的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协商,
确定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时间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公司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可天衡在公司开
展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
2、履行 2017 年年报审计监督职责
在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
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我们与天衡事务所就其所提交的 2017 年度审计工
作计划进行协商,确定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时间安排。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我们与公司年
审会计师进行了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就审计工作进展、财务审计中关注的
重要事项、内部控制外部审计情况及内控缺陷整改等做了进一步沟通。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我们审阅了公司风险控制部关于《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认可公司组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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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
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们并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我们审阅了公司
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我们审阅了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但尚未出具正式审计报
告的财务会计报表;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2018 年 8 月 17 日,公
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的财务报告,
并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四)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公司第七届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的议案》,同意公司选择以 2017 年度资产总额 1%作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认定标准。
公司第七届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审
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
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恪尽职守、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六)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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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重大关联交易,我们在董事会前均认真审查,并发表书面意见,提
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上海惟冉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关联交易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认购
价格与前次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募资价格保持一致,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柏中环境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南钢
发展以金珂水务 100%股权对柏中环境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以公司出资金额及金
珂水务以评估机构经评估的 100%股权价值为依据,对应柏中环境经评估机构评
估的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评估价值进行增资。该等价格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的业务资格,具有专业的评估能力,能够在评估过程中保持独立性。
2、报告期内,我们定期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控制关
联交易风险。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议案》、《2017 年度关联交易清算报告》和《关联人清单》;公司第七
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委员会在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
见、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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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专业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2019 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
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计机构、财务部门的沟通,科学、有效地
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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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之签署页)
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应文禄 陈传明 王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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