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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

贸”)、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武海运”)、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本次为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6,000万元的担保,为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为北京南钢

申请145,329.45元的履约保函。公司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317,445.37

万元,为鑫武海运提供担保余额为6,479.42万元,为北京南钢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

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南京武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为鑫武海运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50%债务

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鑫武海运以其“鑫武瑞海”号船舶作为抵押物向公司提

供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31日

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立保函并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含

南钢国贸)提供不超过56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鑫武海运提供
                                     1
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

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1)、《南京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112)、《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3)。

    公司签署《保函开立申请书暨承诺书》,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为北京南钢销售公司船用钢板出具《履约保

函》,担保金额为145,329.45元。《履约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

年6月30日。

    2022年6月28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南

京江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鑫武海运与广发银行发生的授

信业务分别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南钢发展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南京

江北新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武海运与工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

供不超过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南钢发展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京金融

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鑫武海运与南京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南钢国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3,445.37万元,可用担

保额度为226,554.63万元,对鑫武海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479.42万元,可用担保

额度为5,520.58万元,对北京南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5,329.45元,可用担保额度

为29,985.46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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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288 号 3302、3308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7027292

    成立时间:199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

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

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

资产总额为800,947.58万元,负债总额为463,174.89万元,净资产为337,772.69万

元;2021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1,670,662.75万元,实现净利润44,403.77万

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1,401,405.90万元,负债总额为

1,184,316.93万元,净资产为217,088.97万元;2022年1-3月,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

入460,022.45万元,实现净利润-3,372.37万元。(单体口径)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乐华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街道武家嘴村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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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7621331925

    成立时间:2004年7月7日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

航海业务咨询;费用结算;船舶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鑫武海运资

产总额为32,689.52万元,负债总额为14,278.54万元,净资产为18,410.98万元;

2021年度,鑫武海运实现营业收入31,484.96万元,实现净利润3,333.86万元。

    截 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 鑫 武 海 运 资 产 总 额 为 33,342.92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14,161.83万元,净资产为19,181.09万元;2022年1-3月,鑫武海运实现营业收入

7,590.15万元,实现净利润770.12万元。(单体口径)

    鑫武海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参股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45%股权。

    (三)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光涛

    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8号院1号楼5层51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057343071C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矿石、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三轮除外)、电气机械、五金交

电、服装、针纺织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橡胶制品;仓储保管;技术推广;货

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商务委员会备案。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南钢

资产总额为25,175.69万元,负债总额为22,337.14万元,净资产为2,838.55万元;

2021年度,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290,455.52万元,实现净利润748.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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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3月31日,北京南钢资产总额63,305.19万元,负债总额60,469.21

万元,净资产为2,835.98万元;2022年1-3月,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58,107.75万

元,实现净利润-2.58万元。

    北京南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钢国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主债务最高余额:16,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

   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任何一笔主债

   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鑫武海运

    1、工商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主债务最高余额: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

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广发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主债务最高余额: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

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任何一笔主债权

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

    3、南京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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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主债务最高余额: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债务分批到期,则每批

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

同,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本次公司为鑫武海运提供全额担保,南京武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为鑫武海运提

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50%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鑫武海运以其“鑫

武瑞海”号船舶作为抵押物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北京南钢

    公司签署《保函开立申请书暨承诺书》,向光大银行申请为北京南钢销售公司

船用钢板出具《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145,329.45元。《履约保函》自签发之日

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6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67,282.53万元,公司对全资、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60,803.11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

额 为 6,479.42 万 元 , 分 别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7.71% 、 17.46% 、

0.25%。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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