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建设:2018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2019-03-12
2018 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作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独
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
度,认真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18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并经 2018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如下:
(1)主任委员:邓传洲,男,1968 年出生,博士,英国牛津大学、加拿大艾尔伯特大
学高级访问学者。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副总裁,厦门华侨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总裁助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天
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致同(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委员:李柏龄,男,1954 年出生,本科,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
上海华大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国有资产经营公
司财务融资部总经理、总监,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专职董事,上海国际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3)委员:张延红,女,1970 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
董事,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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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任委员:邓传洲,简历同上。
(2)委员:马德荣,男,1950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隧道股份有
限公司劳动工资科科长,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排水行业协会会长、名誉会长,上海阳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3)委员:张延红,简历同上。
二、履职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议案共 15 项,具体情况
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 审议议案 审议情况
1、《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 通过
2、《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3、《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通过
理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次会 4、《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通过
议 5、《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时间:2018 年 3 月 6 日 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地点: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6、《关于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
通过
号 14 楼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通过
8、《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 2018 年第二次会
1、《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过
议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4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通过
理委员会 2018 年第三次会 2、《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通过
议
3、《公司 2018 年中期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报告》 通过
时间:2018 年 8 月 28 日
地点: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4、《公司 2018 年中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通过
号 14 楼 5、《关于 2018 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通过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次会
1、《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议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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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的
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积极开展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对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提出建议等,并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
程中,对其审计工作计划、预沟通、进展过程等阶段均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与评估。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审计部门(风险管理部)的工作进行了
指导与评价,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下列工作汇报: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公司 2018 年中期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报告。对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检查及审计阶段给予
指导和监督。
(3)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四次定期报告、年度预算、决算等进行
审议,并形成审核意见后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修订和执行进行监督
和建议,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8 年中期内部控制监
督检查报告》、《公司 2018 年中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出有效建议。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积极协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
构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注重加强与会计师、公司财务部及内部审计部
门就年度审计计划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并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良好有效的沟通,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将继续勤勉尽职,多参加现场工作,坚持独立、客观、
专业的判断原则,按照法定要求及专业规范履行职责,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
的规范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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