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84 公司简称:浦东建设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浦东建设 60028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音 于婷婷 电话 021-58206677 021-58206677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701弄3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701弄3 办公地址 号(A幢) 号(A幢) 电子信箱 dongmi@pdjs.com.cn zhengdai@pdjs.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1,972,849,997.57 11,811,341,755.29 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875,794,134.67 5,854,431,275.80 0.36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3,265,690.40 -25,719,807.45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1,867,016,778.43 1,259,646,640.19 4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6,676,193.24 162,234,320.62 -3.43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1,832,254.00 102,163,869.29 9.46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66 2.93 减少0.2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15 0.1672 -3.4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615 0.1672 -3.43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7,56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 25.78 250,084,113 0 无 司 人 国有法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22 40,990,280 0 无 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 2.09 20,262,200 0 未知 公司 人 境内非 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 国有法 2.01 19,494,444 0 无 人 国有法 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0.60 5,818,782 0 无 人 境外法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0.59 5,759,684 0 未知 人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其他 0.40 3,847,700 0 未知 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其他 0.39 3,799,906 0 未知 券投资基金 国有法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0.34 3,319,098 0 未知 人 境内自 贾滋绿 0.30 2,945,600 0 未知 然人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上海浦东发展(集团)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上海浦东路 桥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公 17 浦建 01 143001.SH 2017.2.28 2020.2.28 2 4.46 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 期) 上海浦东路 桥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公 18 浦建 01 143479.SH 2018.3.8 2022.3.8 4 5.57 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 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主要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 49.25 48.76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3.06 16.19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 年上半年,公司对标行业一流企业,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实力大力拓展市场,另 一方面积极谋划新产业布局,确保公司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2019 年 1-6 月,公司完成合并营业收入为 186,702 万元,较上年同期 125,965 万元增加 60,737 万元,同比增长 48.22%;实现利润总额 18,573 万元,较上年同期数 19,561 万元减少 988 万元, 同比下降 5.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5,668 万元,较上年同期 16,223 万元减少 555 万元,同比下降 3.43%。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承接新项目继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截至上半年末,公司 2019 年累计新 签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42.4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2.36%。其中,施工总承包方面,新增项目 主要包括浦东新区周浦体育中心新建工程、川沙新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御桥路(御水路~金科 南路)新建工程、大团镇 NH020201 单元 16-01 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宣黄公路(观海路-老果公 路)新建工程等;沥青摊铺工程方面,新增项目主要包括沪南公路(上南路-闸航公路)1-4 标、 锦绣东路(金槐路-顾唐路)等。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其中,崧泽高架西延伸段 2 标完成总工程量的 30%; 海盐山水六旗项目部分道路正式通车;黄浦江沿岸 E8E10 单元 E23-4/E24-1 地块推进地上结构主 体施工;五浦汇 D 地块动迁房完成地上结构工程量的 40%;川沙新镇六灶 16-01 地块征收安置房 项目围护、桩基基本完成;上海张江集电港 B 区 2-4 商务办公项目 1 标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济阳 路快速化改建工程 1 标完成总工程量的 25%;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改建工程初步完成交通 便道建设;轨道交通 18 号线 2 标航头站、鹤立西路站完成车站结构施工;沪南公路道路改扩建工 程完成道路水稳摊铺及侧平石施工。 报告期内,为抓住浦东新区“对接科创战略”和改革开放再出发高质量发展机遇,拓展公司业 务发展领域,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4 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 金”。该项投资有助于公司利用各方优势,发掘投资机会,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和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优化投融资结构、提升项目资金周转效率,对已进入回购期的 投资项目实行积极跟踪管理,确保回购款项能够及时回收到位,并结合结构性存款等方式提高间 歇性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及创新融资工具,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 所需的低成本资金做好前期储备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 BIM(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工程 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公司以崧泽高架西延伸段 2 标项目为实践基础完成了 BIM 项目管理平台 的研究开发工作。创建龙东大道项目施工现状和道路翻交 BIM 模型。同时推进《BIM 技术在大型 城市地下通道施工中的应用研究》等相关课题研究。目前,公司已完成首个 BIM 专利申请,对相 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处于不断探索、积累中。 科技研发方面,公司完成专利申请 17 项,获批授权专利 6 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成功攻克热拌蓝色沥青混合料高温储存变色难题,并继续全力推进《高性能乳化沥青冷再生技术 研究》。同时,公司与同济大学合作开展《复杂气候环境下透水沥青材料老化机理与再生激活行为 研究》等课题。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企业和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7 年专项发展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2019 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培育智慧园区科学管理能力,德勤园区完成设施装修、物业的市场 化引入,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举办了“新征程、新起点”浦东建设德勤园开园入住仪式,为 公司未来新业务平台的搭建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浦建集团分别荣获“2017-2018 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公司 承接的金科路(张家浜-杨高北路)新建工程荣获“2018 年度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杨高路道路 改建 1 标、崧泽高架西延伸段 2 标荣获“2018 年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样板工程”称号。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随后,于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企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以上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规定对期初数进行了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