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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舜天:江苏舜天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 2021-043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
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673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
管工作函》全文内容如下: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我部向你公司核实专网通信业务相关情况,公司称与上海星地通通信
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8 月期间发生过采购业务,相关业务均
已正常完结,未说明和披露专网通信其他业务往来信息。2021 年 8 月 17 日,你
公司盘后提交公告称,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电子通信设备销售合同出现应收账款逾
期的合同执行异常情形,合计金额 1.3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1%。同时,截至目前,公司相关业务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10.44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77%,相关事项可能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为督
促你公司妥善处理相关事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确
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及会计师具体核实相关业务开展时间、业务模式、主要客户与供
应商关系、资金与货物流转情况、生产资料与业务规模匹配性等,明确是否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是否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按规定予以



                                      1
公告。


    二、请你公司全面、审慎评估前述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及时、
充分地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
理。


    三、请你公司查明合同出现执行异常情形的具体原因及责任人,并就此次风
险事项的调查及处置进展,按规定及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勤勉尽责、积极履职,依法依规充分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尽量
减少相关风险事项产生的不利影响,全力保障上市公司稳定经营、规范运作。


    请你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披露,并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妥善处理相关风
险事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认真
落实《监管工作函》的各项要求,妥善处理本次重大风险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相
关信息均以上述法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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