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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江苏舜天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3-02-14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3-011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相关交易行为
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且该部分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
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高松先生、杜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
其他三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包文兵先生、沈永建先生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针对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

                                   1
则,且该部分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日
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本议案。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
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年初
                                           占同  至披露日
                                                                                 占同类
关联交易                                   类业  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业务比
  内容                                     务比  累计已发           生金额
                                                                                 例(%)
                                         例(%) 生的交易
                                                   金额

           江苏省国信集
向关联人
           团有限公司及   2,000,000.00       0.09       0.00         0.00         0.00
采购商品
           其控股子公司
           江苏省国信集
向关联人
           团有限公司及   5,000,000.00       0.25    514,453.10   990,568.77      0.05
销售服装
           其控股子公司
           江苏省国信集
向关联人
           团有限公司及    100,000.00        0.42     3,809.52    737,119.32      3.09
出租房屋
           其控股子公司
           江苏省国信集
向关联人
           团有限公司及   2,200,000.00       41.64   359,665.94   2,179,311.67    41.25
租入房屋
           其控股子公司
接受关联   江苏省国信集
人物业相   团有限公司及   8,000,000.00       0.35    38,862.91    4,276,819.33    0.19
  关服务   其控股子公司

                                         2
  合计              /     17,300,000.00         /   916,791.47     8,183,819.08       /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35724800G

    成立时间:2002 年 2 月 22 日

    注册地: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浦宝英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

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2,128.17                           2,183.30

          净资产                  1,055.19                           1,087.88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20.77                             481.02

          净利润                   21.93                               34.23

    注:2021年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审计,并出具的天衡审字(2022)01828号《审计报告》;2022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3
    国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国信集
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履约能力,能履行和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根据历年来交易经验和合理判断,
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 2023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销售服装、租入
房屋、租出房屋及接受物业相关服务等内容。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
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
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之间相互沟通、协调的渠道较为畅通,能够有效减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摩擦、
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
且该部分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关联交易协议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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