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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达环保: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2-14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公告编号:2016-049 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12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增加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                √
      1
           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0)人
     3.01  郑武生                                                √
     3.02  罗小波                                                √
     3.03  田钧                                                  √
     3.04  王建功                                                √
     3.05  聂毅涛                                                √
     3.06  张俊才                                                √
     3.07  唐勤华                                                √
     3.08  周博潇                                                √
     3.09  魏斌                                                  √
     3.10  黎定成                                                √
     4.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5)人
     4.01  王彭果                                                √
     4.02  王牧                                                  √
     4.03  廖成林                                                √
     4.04  徐克美                                                √
     4.05  王智                                                  √
     5.00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5.01  李宏                                                  √
     5.02  周天伦                                                √
     5.03  周舜华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告详见 2016 年 12 月 1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第 2 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5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

   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

   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

   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

   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

   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92         远达环保            2016/12/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16 年 12 月 27 日、12 月 28 日上午 9 时-11 时,
   下午 3 时-5 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环北路 10 号 1 栋。
   (三)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本人身份
   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黄青华
   (三)联系电话:023-65933055
   (四)传     真:023-65933000
   (五)邮政编码:401122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 10 人

3.01   郑武生

3.02   罗小波

3.03   田钧

3.04   王建功

3.05   聂毅涛

3.06   张俊才

3.07   唐勤华

3.08   周博潇

3.09   魏斌

3.10   黎定成

4.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 5 人
4.01     王彭果

4.02     王牧

4.03     廖成林

4.04     徐克美

4.05     王智

5.00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 3 人

5.01     李宏

5.02     周天伦

5.03     周舜华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
选择一个并打“○”,累积投票议案中“投票数”中填写投票股数,对于委托人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按本格式自制和复印均有效。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