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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达环保: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5-09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7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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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关于收购及新建河南区域部分电厂脱硫脱硝装臵开展特许经营的议

案............... ............... ............... ...............(2)




                                 1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




关于收购及新建河南区域部分电厂脱硫脱硝
        装置开展特许经营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扩大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特许经营规模,促进公司环保设施的专业化管
理,经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所属河南九龙环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九龙”)与国家电投河南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公司”)协商一致,并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投资新建河南公司
所属焦作丹河电厂异地扩建 2×100 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
(以下简称沁阳电厂一期)脱硫、脱硝装臵及收购其所属国家
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电厂)、国家电
投集团南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阳电厂)、国家电
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东电厂)三个电厂的
脱硝装臵,实施特许经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2014 年由河南九龙分别对新乡
电厂、南阳电厂和平东电厂实施了脱硝改造,其中:新乡电厂
两台机组烟气脱硝装臵分别于 2014 年 8 月、11 月投运;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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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厂两台机组烟气脱硝装臵分别于 2014 年 10 月、12 月投运;
平东电厂两台机组烟气脱硝装臵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2015
年 6 月投运。由河南九龙投资建设沁阳电厂一期项目,拟于
2017 年年底投运。
     二、审计、评估、尽职调查情况
     (一)审计情况
     南阳电厂、平东电厂和新乡电厂分别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对其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脱
硝资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瑞华豫专审字
【2016】41090223、瑞华豫专审字【2016】41090315、瑞华豫
专审字【2016】41090222 审计报告。
     (二)评估情况
     2016 年 9 月 30 日,资产转让方河南公司组织评估机构北
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分别对南阳、平东、新乡脱硝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文号分别为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891 号、第 893 号及第 892 号,现已完成资产评估备案手续。
各电厂的评估价值具体如下:
序号       单位        评估价值(万元)     评估增值率

 1       南阳电厂            6008.4           -7.37%

 2       平东电厂          7037.22            -7.49%

 3       新乡电厂          7733.42            -7.12%

     (三)尽职调查情况
                             3
    2016 年 5 月河南九龙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收购资
产进行了尽职调查,结论是:根据新乡电厂、南阳电厂、平东
电厂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新乡
电厂、南阳电厂、平东电厂拟交易烟气脱硝装臵来源合法,权
利人新乡电厂、南阳电厂、平东电厂均依法存续,且拟交易烟
气脱硝装臵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以及其他使该项资产权利受
到限制的情况,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情况以及其他使
该项资产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三、交易方案及交易价格
    由河南九龙投资建设沁阳电厂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37903 万元;由河南九龙收购南阳电厂 2×210MW 机组、平东电
厂 2×210MW 机组、新乡电厂 2×330MW 机组三个电厂的脱硝装
臵,实施特许经营,本次收购三个项目脱硝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4294.34 万元(含税)。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62197.34 万元。
    四、经济效益分析
    长期贷款利率按照市场平均利率测算,打包项目年均利润
总额 1779 万元,全投资内部收益率 8.35 %,资本金内部收益
率 15.09%,投资回收期 10.05 年。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河南公司已成功开展了多个电厂的脱硫脱硝特许
经营项目,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本次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
司扩展特许经营业务规模,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有利
于公司实现河南区域整体管理的模式,是公司整合区域环保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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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运营的又一次实践。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请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回
避表决。
    附件:收购及新建河南区域部分脱硝装臵开展特许经营可
行性分析




       提案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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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资
      料附件




关于收购及投资河南区域部分电厂脱硝装置
        开展特许经营的可行性报告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特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环保设施的专
业化、区域化管理,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
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公司)所属河南九龙环保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九龙)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河南公司)协商一致,拟收购国家电投集团新
乡豫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电厂)、国家电投集团南阳
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阳电厂)、国家电投集团平顶
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东电厂)三个电厂的脱硝装置,
实施特许经营。经河南九龙与河南公司商议,拟由河南九龙投
资建设河南公司新建的焦作丹河电厂异地扩建 2×100 万千瓦
机组上大压小工程(以下简称:沁阳电厂一期)脱硫脱硝装置,
实施特许经营。河南九龙与河南公司和南阳电厂、平东电厂和
新乡电厂就特许经营协议主要条款及有关风险防范措施已基
本达成一致意见,现拟定收购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自 2008 年国家实施脱硫特许经营试点以来,远达环保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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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电投河南公司进行了多次成功合作,先后开展了鲁阳、开
封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和南阳、新乡、平东等脱硫特许经营
项目,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本次项目实施后,河南公司所属
燃煤电厂烟气的脱硫脱硝治理设施全部交由远达环保按照特
许经营方式实施,响应了国家推广的“污染设施第三方治理”的
模式,双方都专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发挥各自的专长,实现
双赢。
    项目范围:焦作丹河电厂一期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新乡
电厂、南阳电厂、平东电厂脱硝资产。
    项目地址:四个项目分别位于河南焦作、新乡、南阳、平
顶山。
    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由远达环保全资子特许经营公司所
属河南九龙投资建设焦作丹河电厂一期 21000MW 机组脱硫
脱硝设施并实施特许经营,同时收购南阳电厂 2210MW 机组、
平东电厂 2210MW 机组、新乡电厂 2×330MW 机组等三个电
厂的脱硝装置,实施特许经营。
    项目审批情况:焦作丹河电厂已获得核准并开始建设,南
阳电厂、平东电厂、新乡电厂均已投产并已取得标杆上网电价、
脱硝电价。
    建设情况:焦作丹河电厂一期预计于 2018 年 7 月底前双
投;为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2014 年由远达环保工程公司
分别对新乡电厂、南阳电厂和平东电厂实施了脱硝改造,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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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电厂两台机组烟气脱硝装置分别于 2014 年 8 月、11 月投
运;南阳电厂两台机组烟气脱硝装置分别于 2014 年 10 月、
12 月投运;平东电厂两台机组烟气脱硝装置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2015 年 6 月投运。
         (二)收购项目资产情况
         项目资产总额:南阳电厂脱硝装置资产总额为 6008.4 万
元(不含税)、新乡电厂脱硝装置资产总额为 7733.42 万元(不
含税)、平东电厂脱硝装置资产总额为 7037.22 万元(不含税),
共计 20779.04 万元(不含税)。具体资产情况详见下表:
                       评估价格(不含税)                       预计收购价格(含税)


  项目      建筑物类        机器设备          合计     建筑物类      机器设备          合计


  平东                      7037.22         7037.22       0          8233.5474     8233.5474


  新乡       142.8          7590.62         7733.42    149.94        8881.0254     9030.9654


  南阳                      6008.4           6008.4       0          7029.828      7029.828


  合计       142.8         20636.24         20779.04   149.94       24144.4008    24294.3408


     二、资产审计、评估情况
     (一)审计情况
     南阳电厂、平东电厂和新乡电厂分别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其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资
产脱硝资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瑞华豫专审字
【2016】41090223、瑞华豫专审字【2016】41090315、瑞
华豫专审字【2016】41090222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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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评估情况
       2016 年 9 月 30 日,资产转让方分别组织评估机构对南阳、
平东、新乡脱硝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为北京中同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评估报告
书的文号分别为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891 号、中同华评
报字(2016)第 893 号、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892 号,
资产所有方现已完成资产评估备案手续。各项目评估结果如
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单位: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非流动资产        2    8326.53        7733.42         -593.11      -7.12


     其中:固定资产       3    8183.73        7590.62         -593.11      -7.25


        在建工程          4     142.80        142.80


        资产总计          5    8326.53        7733.42         -593.11      -7.12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单位:平东热电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9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                       -


  非流动资产        2   7606.83                 7037.22    -569.61         -7.49


其中:固定资产      3   7606.83                 7037.22    -569.61         -7.49


   资产总计         4   7606.83                 7037.22    -569.61         -7.49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单位:南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                       -


  非流动资产        2    6486.78                 6008.4      -478.38        -7.37


其中:固定资产      3    6486.78                 6008.4      -478.38        -7.37


   资产总计         4    6486.78                 6008.4      -478.38        -7.37




    (三)尽职调查情况
      2016 年 5 月 13 日河南九龙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大成”或“本所”)对新乡电厂、南阳电厂、平东电厂等相
关烟气脱硝装置进行书面法律尽职调查,出具了尽职调查报告
(大成 JD-201605690 号),结论如下:
      根据新乡电厂、南阳电厂、平东电厂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

                                           10
师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新乡电厂、南阳电厂、平东电
厂拟交易烟气脱硝装置来源合法, 权利人新乡电厂、南阳电
厂、平东电厂均依法存续, 且拟交易烟气脱硝装置权属清晰,
不存在抵押以及其他使该项资产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不存在
被司法机 关查封、扣押情况以及其他使该项资产权利受到限
制的情况。
    三、交易方案
   (一)交易方式
    由特许经营公司所属的河南九龙投资建设焦作丹河电厂
一期脱硫脱硝设施,同时收购南阳电厂 2210MW 机组、平东
电厂 2210MW 机组、新乡电厂 2×330MW 机组脱硝装置,实
施特许经营。
   (二)交易价格
    本次收购三个项目脱硝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4294.34 万元
(含税),其中收购新乡电厂脱硝资产交易价格为 9030.96 万
元(含税)、南阳电厂脱硝资产交易价格为 7029.83 万元(含
税)、平东电厂脱硝资产交易价格为 8233.55 万元(含税)。
    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备案的评估值
为准。
   (三)收购资金来源
    收购资金由河南九龙自行筹集。
   (四)期间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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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在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损益归资
产转让方(即平东电厂、新乡电厂、南阳电厂)所有,在此期
间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也由资产转让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河南九龙与资产转让方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后五个工作日
内,河南九龙向资产转让方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的 50%;河南九
龙与资产转让方签订的资产交割确认书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
内,河南九龙向资产转让方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的 30%;剩余
20%的款项待河南九龙收到资产转让方开具的发票后五个工
作日内支付完毕。
   (六)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与主机同寿命,其中南阳电厂脱
硝装置特许经营期原则上不低于 13 年;平东、新乡电厂脱硝
装置特许经营期原则上不低于 12 年。
    环保电价:脱硝电价为 0.01 元/千瓦时(含税),超洁净电
价补贴根据技改投入情况双方再行协商。
    (七)人员安置
    在资产交割后,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通过劳务输入
方式从电厂借用人员,经培训后从事生产运行工作,不足部分
由特许经营公司内部调派解决。
    四、投资及经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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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包项目特许经营总投资预计为 62197.34 万元。
   (二)经济效益估算
    长期贷款利率按照市场平均利率测算,打包项目年均利润
总额 1779 万元,全投资内部收益率 8.35 %,资本金内部收益
率 15.09%,投资回收期 10.05 年。
    五、风险分析及防范
   (一)经营风险
       风险分析:打包项目经营业主要风险来源于脱硫剂和还原
剂市场价格。
       应对措施:
       1.针对脱硫剂和还原剂的价格走势进行长期有效的跟踪
监控,避免因招标采购时间选择不当,导致采购价格不合理,
从而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
       2.签订长期供货合同,适当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3.至少确定两家中标单位,降低供应中断的风险。
   (二)利用小时降低的风险
       风险分析:我国宏观经济持续放缓的政策和经济形势下,
火电利用小时数将呈现持续下降趋势,存在利用小时降低的风
险。
       应对措施:
       1.南阳、平东、新乡等电厂属于热电联产机组,虽然利用
小时可能降低,但随着供热面积的增加,争取供热环保补贴的

                             13
有利政策,以缓解利用小时降低风险。
    2.项目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控措施,提高合格投运率,弥
补部分利用小时降低的损失。
   (三)支付风险
    风险分析:南阳、平东和新乡等三个小电厂近几年经营效
益较差,存在支付风险。
    应对措施:
    1.河南九龙将关注几个电厂经营状况的变动,积极与河南
公司和各电厂进行沟通,确保电厂顺利支付相关款项。
    2.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并增强自身对外协调沟通能力,争取
电厂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3.合同中增加违约惩罚机制:“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延期支
付环保电价收益,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
方赔付滞纳金。
   (四)关停风险
    风险分析:南阳、平东和新乡等小机组受运营年限较长的
影响,存在提前关停或退役的风险。
    应对措施:
    1.经河南九龙多次与相关电厂、河南公司和地方政府相关
部门确认,本次收购的电厂短期内没有关停计划。
    2.在合同中增加如下条款“如果发电公司在没有国家政策
强制的情况安排机组提前关停,造成的环保资产损失双方另行

                             14
协商”;若因国家政策原因强制关停,造成的环保资产损失按照
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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