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前提交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 我们经过仔细审阅,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我们对 郑武生、龙怀能、夏刚等十一位同志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认为其符 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 况,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选举郑武生为公司董事长、龙 怀能为副董事长;同意聘任夏刚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岳钢、黄青华、魏斌 关越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彭双群为总经济师,聘任刘红萍为公司财务总 监,聘任夏渐强为总法律顾问,聘任凌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 王智、宋蔚蔚、李理、林衍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