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前提交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 我们经过仔细审阅,现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凌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们对凌 娟女士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认为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 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聘任凌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智、宋蔚蔚、李理、林衍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