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提前提交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现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意见: 本次会议中《关于审议公司参股投资国家电投集团零碳 中和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的议案》,我们认为:认为本次远 达环保参股投资零碳中和公司,是基于分享“碳达峰、碳中 和”政策红利,推动远达环保碳捕集技术商业运用为目标, 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议参股 零碳中和公司,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 事项。 独立董事:王智、宋蔚蔚、李理、林衍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