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远达环保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并购宁都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暨与国家电投江西公司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 远达环保 编号 临 2022-034 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并购宁都宜山新能
源有限公司 30%股权暨与国家电投江西公司共同投资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特许经营公司”)拟并购江西山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西山升”)所持有的宁都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都宜山”)
30%股权。收购完成后,宁都宜山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江
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江西公司”)持股 60%、特许
经营公司持股 30%,江西山升持股 10%。
本次交易价格为 0 元。特许经营公司拟在股权工商变更后,用
自有资金与国家电投江西公司、江西山升共同向宁都宜山注资,投资
宁都县光伏发电产业园一期石上镇 150MW 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
“宁都项目”),特许经营公司按持股比例 30%注资 3600 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上述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并购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加快新能源发展,有利于公
司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方向。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领域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特许经营公司拟并
购江西山升所持有的宁都宜山 3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 0 元。宁都
宜山注册资本金 1.2 亿元,国家电投江西公司持股 60%、江西山升持
股 40%。收购完成后,宁都宜山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国家电投江西公司
持股 60%、特许经营公司 30%,江西山升持股 10%。
特许经营公司拟股权工商变更后,用自有资金与国家电投江西公
司、江西山升共同向宁都宜山注资,投资宁都县光伏发电产业园一期
石上镇 150MW 光伏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公司按持股比例 30%注资 3600
万元。
公司与国家电投江西公司均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子公司,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
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发生相关的同一
类型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5%以上,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共同投资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08月
注册资本: 207003万元
法代表人:徐国生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6
号。经营范围:电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管理,组织
电力的生产。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招投标,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
监造、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电能及配套设施的销售,科技开发、
技术服务,物资供应、经销。环境保护工程粉煤灰等电厂工业固体废
弃物的开发与利用。实业投资及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提供
劳务服务、中介服务等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435.24亿元;净资产124.31亿元;
营业收入156.15亿元,净利润-19.42亿元。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权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山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6月
注册资本:9亿元
法定代表人:黄山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
号楼8-5#。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实际控制人:黄山
三、投资标的宁都宜山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都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 年 5 月
注册资本:1.2 亿元
法定代表人:程文峰
注册地址: 赣州市宁都县石上镇圩镇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现主要
业务为投资宁都县光伏发电产业园一期石上镇 150MW 光伏发电项目。
四、宁都项目基本情况
宁都项目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获得江西省能源局批复,2021 年 7
月 26 日获得宁都县发改委立项备案。宁都项目位于赣州市宁都县石
上镇石上村、城头村、干头村、小布脑村、莲塘村附近,距宁都县区
20 公里,该地区年水平面太阳总辐射量为 4802.8MJ/m2 ,属于太阳
能资源丰富地区。装机容量为 150.7688MWp,拟建 220kV 升压站一座。
宁都项目工程静态投资为 64,166.37 万元,工程动态投资 64,761.73
万元,单位静态投资 4,255.94 元/kW,单位动态投资 4,295.43 元/kW。
项目设计年均利用小时数 1,096.47 小时,年均上网电量 16531.28 万
kWh。宁都项目已列为江西省 2022 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
五、尽职调查情况
(一)财务审计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以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审
计报告(编号天职业字〔 2022〕10713 号),宁都宜山资产总额
13,758,486.41 元,负债总额 13,758,486.41 元,所有者权益为 0 元,
与账面值一致。
(二)资产评估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2 年 1 月 31 日基准日出具
的评估报告(编号东洲评报字〔2022〕第 0312 号),综合考虑本次并
购目的,以及因条件限制,评估机构建议使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评
估的结论意见,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为 0 元。
(三)法律尽调
根据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认为在股东未实缴出资、项目光伏发电项目是否满足核准/备案文件
要求、租用土地性质等风险得以有效解决或规避的前提下,本项目可
行。
六、交易方案
1.交易框架
特许经营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江西山升持有的宁都宜
山 30%股权,收购完成后,宁都宜山股权结构变更为国家电投江西公
司持股 60%、特许经营公司 30%,江西山升持股 10%,各股东方按持股
比例共同向宁都宜山注资,投资宁都县光伏发电产业园一期石上镇
150MW 光伏发电项目。
2.对价与支付
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 0 元。特许经营公司计划用自有资
金于股权工商变更后按 30%持股比例向宁都宜山注资 3600 万元。
3.期间损益
因项目还未投产,不存在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损益。
4.人员安置
现项目处于前期,无正式在册职工,由原股东委派的人员负责现
场前期工作。
5.债权债务处理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以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审
计报告显示,项目前期费用均由大股东国家电投江西公司分宜电厂代
付,负债总额为 13,758,486.41 元,其中土地租金 11,283,447.00 元,
代 垫 前 期 工 作 人 员 的 人 工 成 本 2,303,529.98 元 , 技 术 服 务 费
171,509.43 元。待宁都宜山公司资本金及银行贷款到位,归还相关
代付款项至分宜电厂。
七、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经测算,特许经营公司并购宁都宜山 30%股权项目经营期年均净
利润为 453.04 万元,年均静态投资收益率 12.58%。
八、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收购宁都宜山 30%股权,与国家电投江西公司、江西山升共
同投资宁都县光伏发电产业园一期石上镇 150MW 光伏发电项目,有利
于公司加快新能源发展,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形成
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并购宁都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3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关联方派出的 4 名董事回避表决,通过率 10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远达环保参股投资宁都宜
山新能源公司,有利于分享新能源政策红利,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展,
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远达环保参股投资并购宁都宜
山新能源公司,有利于分享新能源政策红利,进一步加快公司新能源
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形成新的利润增长
点;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该事项涉及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国家
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
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经过认真
审阅,认为公司参股宁都宜山,与江西公司共同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
目,有利于分享新能源发展红利,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形成新
的利润增长点。根据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以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号天职业字
〔2022〕10713 号)及评估报告(编号东洲评报字〔2022〕第 0312
号),综合考虑本次并购目的,评估机构建议使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目
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为 0 元,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的最终对价为 0
元,价格合理。计划用自有资金于股权工商变更后完成 3600 万元资
本金注资,定价每股 1 元。议案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风险提示
本次特许经营公司并购江西山升所持有的宁都宜山 30%股权尚需
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向宁都宜山注资需在股权工商变
更登记完成后实施,项目投资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