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远达环保:远达环保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2-08-27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
料,并审阅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
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
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银
监复〔2004〕186 号批准,由原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重组改制
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922079532,法定代表人:徐立红,注册资本 75 亿元。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楼金贸大厦 3 单元 19-
21 层。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
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


                                                    — 1 —
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
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
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
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
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规定,成立股东会、监事会和董事会及各
专委会,制定《章程》等系列公司治理类制度,规定股东会和股
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应
承担的责任义务,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从制度控制、机制控制等方面,建立内控保障体系,
形成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合规


— 2 —
部及审计稽核部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通过部门自律、绩效
考评、内审监督、责任追究等形式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
为财务公司有效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
    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
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
规定。财务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按规定缴纳存款准
备金。财务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信贷、投资、结
算、资产负债、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发展、党建管理、综
合管理、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建立对
各项业务的审计稽核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内审
稽核部门。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
作规程。建立内审稽核部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
稽核。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
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
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 3 —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制定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
金收付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账户管理办
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
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
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
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
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安全证书方式进行资金结算,严格
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
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


— 4 —
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专用章带出单位使
用。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资
格,未开展资金拆出业务,资金拆入比例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比例,
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国家电投集团的成员单位和延
伸产业链“一头在外”的集团外直接交易对手。财务公司建立了
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机制,并在贷款流程管理中严格
执行财务公司信贷政策。财务公司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包括《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国
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信贷业务担保管理
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国家
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授信管理办法》等。对现有信贷业务制订
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对业务制度进行
修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要求。财务公司信贷业
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委托贷款、票据业务
等。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机制


                                                     — 5 —
    信贷客户经理负责贷款前期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
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审查、审批失误承担责任,
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信贷客户经理对贷后检查失误、清收不力
承担责任;放款操作人员对操作性风险负责。
    财务公司制订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审查委员
会议事规则》,财务公司所有授信类业务须经 2/3 信贷审查委员
会出席,出席会议委员 2/3 及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2)贷后管理
    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信
贷档案管理等工作。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相关监
管规定开展投资业务,建立健全了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如《国家
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国家电投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金融产品投资业务实施细
则》等,并按照各类管理制度执行,投资业务风险控制良好。
    4.内部审计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建立内
部审计稽核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稽核和监
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


— 6 —
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
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
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高质量完成数字化司库规划,十四五期间,财务公司将全面
落实中央企业数字化财务管控体系建设要求,通过提升现有“四
化”数字司库平台,为集团公司提供更加全面、科学、高效的资
金管理决策支持,助力集团公司“2035 一流战略”实施。通过建
设覆盖全集团的司库系统,实现对集团资金和金融业务全流程一
站式数字化支撑,实现了对数据资源的基础管理和应用,基础设
施规模和使用效率不断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能力逐渐增强。财
务公司上半年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稳定、维护及时,信息安全保
障到位。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较为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
同业、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业务
风险控制程序,较好的控制了各类风险,上半年未发生风险事件,
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 7 —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1,005.33 亿元,
存放同业款项 371.17 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9.59 亿元,发
放贷款 487.65 亿元,吸收存款 850.46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0.45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7.19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5.31 亿元。
2022 年上半年,财务公司积极面对金融市场的形式变化,不断优
化调整传统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
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
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
罚,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
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


— 8 —
    =1,553,114.8 万元÷8,150,098.54 万元=19.06%,资本充
足率大于 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为 0.00 亿元,资本总额
为 1,557,456.69 万元,拆入资金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3.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70%
    投资成本为 890,569.99 万元,资本总额为 1,557,456.69
万元,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57.18%,低于 7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余额为 380,509.13 万元,资本总额为 1,557,456.69
万元,担保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余 额 为 41,546.12 万 元 , 资 本 总 额 为
1,557,456.69 万元,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2.67%,
低于 20%。
    (四)股东存、贷款 2022 年上半年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6,426.00   232,584.58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44,000.00   26,046.58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108,000.00   13,000.57     254,000.00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40,299.00   46,859.15




                                                             — 9 —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
                                          37,425.00       715.63       30,000.00
任公司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7,425.00     28,000.53      11,000.00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37,425.00      7,356.50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000.00     15,837.68     397,581.25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      4,814.75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8,000.00        528.92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2,000.00      17,229.13      50,000.00
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2,000.00       1,121.49      65,000.00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2,000.00       33,728.81     20,000.00
                        合计             750,000.00     427,824.32    827,581.25



       (五)上市公司存、贷款 2022 年上半年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021      37,425.00    28,000.53     11,000.0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000875                   63,90.27      307,750.94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
                                600292      11,000.00    4,814.75
限公司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380                   300,000.00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002128                   54,162.25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
                                000958                   9,842.66      85,0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48,425.00 396,820.19       403,750.94

注:以上股东及上市公司存、贷款年末余额均为其母公司数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
关联方在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850.46 亿元,贷款余额为 487.65 亿
元。
    四、风险评估意见

— 10 —
    基于以上判断,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
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
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
发生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
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
政处罚和责令整顿;不存在违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
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本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
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本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