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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尔多斯: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进展及变更增持计划的公告2021-05-08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1-023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进展
                       及变更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其一致行动
人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计划自2021年2月9
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每股0.8美元,且不高于每股1.2美元,在此价格之间,香港公
司将根据市场择机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且不高于510万美元。
    ●截至2021年5月7日,香港公司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至今累计从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增持公司B股1,212,000股,增持数量为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0849%,增持总
金额为131.25万美元,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金额未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
限的50%。
    ●香港公司拟将增持价格由“不高于每股1.2美元”调整为“不高于每股2美
元”,以确保增持计划顺利完成,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2021年5月7日,公司接到了《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内蒙
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函》,香港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B股股份。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香港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开始前,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合计927,153,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9291%,其中A股775,406,529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4.3022%,B股151,747,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69%。
    (三)截至2021年5月7日,香港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2,959,080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11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
号:临2021-001),香港公司作为增持主体,拟自2021年2月9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
公司B股股份,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每股0.8美元,且不高于每股1.2美元,在
此价格之间,香港公司将根据市场择机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且不
高于510万美元。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1年5月7日,香港公司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至今累计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增持公司B股1,212,000股,增持数量为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0849%,增持总金
额为131.25万美元,实际增持金额未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原因主要是上述3
个月内上市公司处于年报、季报披露期,在避免窗口期增持后,其余时间未及时进行
相关增持。本司仍将视情况继续增持。
    目前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28,365,609股,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5.0140%。
       四、变更增持计划的情况
    香港公司拟将增持价格由“不高于每股1.2美元”调整为“不高于每股2美元”,
以确保增持计划顺利完成,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五、其他说明
    (一)集团公司及香港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
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集团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
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香港公司将通知上
市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
持股比例。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