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016-04-29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汇
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广
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汇汽车服务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62,174,537.01 元,减
提取盈余公积 6,217,453.7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34,748,537.20 元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90,705,620.51 元。2015
年度广汇汽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88 亿元,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70.45 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当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有重
大投资计划时,公司当年可以不以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鉴于公司目前
拟进行重大投资事项,为了推进重大投资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
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决定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
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
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沈进军、陈晓鸣、梁永明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