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5-21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6-042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临时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王新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蒙志鹏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自辞职之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蒙志鹏先
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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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
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提名王新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附件:王新明先生简历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建平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新明先生为公司总
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王新明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总裁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总裁候选人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聘任的总裁具备
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本
次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王新明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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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2016-043 号《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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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王新明先生简历
王新明,男,1972 年 9 月出生,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02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在石家庄天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历任店面总经理、
集团多店业务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1 月在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
司历任河北区域管店副总经理、运营副总经理、常务运营副经理、总经理、
华北区域总经理、华北大区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7 月在广汇汽
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前身担任总裁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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