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增补王新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意见 如下: 1、公司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2、在对有关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 职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所增补的董事候选人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增补王新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