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 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决定聘任王新明先生为公司总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本次总裁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总裁候选人的简历等资料,未发 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此次聘任的总裁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 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本次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王新明先生为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