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2-17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6-098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 3998 号广汇宝信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77,286,8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7.763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李建平先生、王新明先生现场出席,唐永锜
           先生、孔令江先生、薛维东先生、尚勇先生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独立董事沈
           进军先生、程晓鸣先生、梁永明先生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侯灵昌先生现场出席,李文强先生、罗桂友
           先生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许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增加公司 2016 年度下属公司担保额度并授权管理层

           审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73,955,383      99.9221       3,331,459        0.0779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增加公司
       2016 年度下属
 1                   298,165,855          98.895      3,331,459         1.105     0              0
       公司担保额度
       并授权管理层
       审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 1 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燕、钱珍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6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