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2-11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7-008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2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 3998 号广汇宝信大厦 9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78,440,7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7.784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建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
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推举董事王新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郑燕律师、杨子江律师出席了现场
会议并做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其中王新明先生现场出席,唐永锜先生、孔令
江先生、薛维东先生、尚勇先生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独立董事沈进军先生、
程晓鸣先生、梁永明先生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董事长李建平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王新明先生代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侯灵昌先生现场出席,李文强先生、罗桂
友先生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许星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78,425,792 99.9996 15,000 0.0004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78,425,792 99.9996 15,000 0.0004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 302,636,264 99.9950 15,000 0.0050 0 0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办
2 理公司 2016 年非公 302,636,264 99.9950 15,000 0.0050 0 0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 1 至 2 项议案已对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燕、杨子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
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7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