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关于2017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 600297 证券简称: 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7-020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投资标的:委托理财
授权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在该额度
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计划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基本情况
1. 委托理财投资的目的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 委托理财投资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
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授权期限
自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 委托理财投资要求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债券(国债、国债逆回购、公司债、
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
5. 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
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占公
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28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
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
与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委托理财投资的风险控制
1. 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
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
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
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5.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投资办理以及相应
的损益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
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并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五、根据本公司统计,本公司 2016 年度委托理财发生额为 10.229
亿人民币。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