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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7-04-29  

						                                              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广
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1、现任委员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梁永明、薛维东及程晓鸣组成,其中梁永

明、程晓鸣为公司独立董事,梁永明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2、委员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原主席靳庆鲁先生,因

工作原因已于2015年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梁永明先生继任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及现场方式共计召开7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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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1、2016 年 1 月 11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听取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
道事务所”)关于 2015 年度年报审计会议的时间安排。

    2、2016 年 3 月 1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听取了普华永道事务所关于 2015 年报审计的工作进度;年报审计中审计的
重点关注事项;公司本年主要的业绩、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后续的审计工

作安排;并就审计中重点关注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确认。会议还
讨论了后续会议的时间安排。
    3、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听取了普华永道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批的议案。
    4、201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及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
购买资产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

    5、2016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16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计
委员会听取了普华永道事务所关于 2016 年度年报审计会议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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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一)全程跟踪督促公司 2015 年年度审计工作
    201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
重点围绕监督、指导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把关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强
化公司关联交易管控以及督导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事项开展工作。具体

情况如下:
    201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公司管理层、
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部等部门对公司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讨论,

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
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在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多次督促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
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完成外勤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将有关进
展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

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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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

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该事务所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

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有
鉴于此,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有关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普华永道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
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三)指导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工作

   2016年末,公司全面启动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积极履职、
勤勉尽责,从年审工作统筹计划环节开始深度参与,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会
计、审计评估以及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根据公
司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情况,对公司与会计机构制定的年审工作计划进行审
阅和把关,并与公司及年审会计机构保持良好的前期沟通,有力确保了公司
2016年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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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2016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公司核心财务指标在各期
变化趋势,认真审慎地对公司年度内整体经营情况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定期

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发展情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内部控制的试运行与审计机构对其进行预
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6年度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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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员会的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17年度,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
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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