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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关于本公司附属公司发行高级永续证券的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7-051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本公司附属公司发行高级永续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及 2017 年 5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审批 2017 年度限
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向各有权监
管机构提交的以及境外发行的、单项融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40%以内的授信/借款事项以及发行融资工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
本授权有效期自议案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17 年 10 月 24 日,本公司附属公司 Baoxin Auto Finance I Limited(以
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本公司提
供的担保以下简称“母公司担保”,相关附属公司的担保以下简称“附属公司
担保”)和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香港证券”)及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订立购买协议,
内容有关发行人发行 400,000,000 美元利率 5.625%的高级永续证券(以下简
称“高级永续证券”、“证券”或“本次发行事项”)。

    发行人已获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交所”)原则上
 批准于新交所正式名单上市及报价,纳入新交所正式名单及于新交所报价

 不应被视为高级永续证券、发行人、发行人母公司和担保人的价值或信贷

 指标。


     一、本次高级永续证券发行
     2017 年 10 月 24 日,本公司、发行人、担保人及中金香港证券及摩根
 士丹利订立购买协议,内容有关发行人发行 400,000,000 美元利率 5.625%
 的高级永续证券。高级永续证券由担保人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
 中金香港证券及摩根士丹利为本次发行事项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
 管理人兼联席牵头经办人。


     二、本次高级永续证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人:         Baoxin Auto Finance I Limited
预期发行日期:   证券预期将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发行
发售的证券:     本金总额 400,000,000 美元利率 5.625%的证券
发行价:         证券本金额的 100%
                 担保人将共同及分别担保按时支付证券本金、溢价(如有)、
担保:           提前赎回金额及分派(包括任何欠付分派及任何额外分派
                 金额)以及证券下应付的所有其他款项。
证券、母公司担保 证券将构成发行人的直接、无条件、无担保及非后偿债务,
及附属公司担保   且彼此之间一直享有同等地位,并无任何优先权,及除购
的地位:         买协议所详述的例外情况外,至少在付款权利方面与发行
                 人的所有其他现有及未来无担保及非后偿债务享有同等地
                 位。母公司担保将构成本公司的直接、无条件、无担保及
                 非后偿债务,且除购买协议所详述的例外情况外,至少在
                 付款权利方面与本公司的所有其他现有及未来无担保及非
                 后偿债务享有同等地位。附属公司担保将构成该附属公司
                 的直接、无条件、无担保及非后偿债务,且除购买协议所
               详述的例外情况外,至少在付款权利方面与该附属公司的
               所有其他现有及未来无担保及非后偿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分派率:       受限于发生选择性递延事件或强制性分派支付事件,根据
               契约条款,证券将赋予权力收取从2017年10月30日(以下
               简称“初始发行日期”)(包括当日)或最近分派支付日期
               (包括当日)至分派已按下述分派率支付或适当拨备止期
               间的分派(以下简称“分派”),分派应自2018年4月30日开
               始,在每年的4月30日及10月30日(以下皆简称“分派支付
               日期”),每半年押后支付一次。


               根据条款及条件,适用于证券的分派率(以下简称“分派
               率”)为:就自初始发行日期(包括该日)起至2020年10月
               30日(以下简称“首个赎回日”)(惟不包括该日)期间,
               年利率为5.625%;及就 (A)自首个赎回日(包括该日)起
               至紧接首个赎回日的重设日(不包括该日),以及(B)从每
               个紧随首个赎回日之后的重设日期起(包括该日)至紧接
               的下一个重设日期(不包括该日)止期间而言,为相关重
               设分派率。

               重设日期指首个赎回日及首个赎回日后每满三个历年的每
               个日期。
提高分派率:   发生递增事件后,除非(x)发行人已在有关递增事件发生后
               第30日之前向证券持有人、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以下简称“受托人和主要付款代理”或“受托
               人”)发出赎回证券的不可撤销书面通知,或(y)受托人在有
               关递增事件发生后第30日之前收到令其信服的证据证明有
               关递增事件已得到补救(就契诺违反而言)或不复存在(就
               资产出售或控制权变动触发事件而言),否则当时适用的
               分派率和随后的分派率将每年上升5.00%,从有关递增事件
               发生后第30日起(包括当日)生效;但分派率根据本项增
                     加的最大总升幅应为每年5.00%。
发 行 证 券 所 得 款 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债务及一般
项的用途:            企业用途。
                     发行人已获新交所原则上批准于新交所正式名单上市及报
                     价,纳入新交所正式名单及于新交所报价不应被视为高级
上市:
                     永续证券、发行人、发行人母公司和担保人的价值或信贷
                     指标。
评级:               证券预期将获惠誉评为B+级。


        三、本次高级永续证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高级永续债债券,有利于调节公司的资产结构、降低负
 债率、调整公司的融资结构,从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