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更换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在仔细阅读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更换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经审阅和了解有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专业经验等情 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选任及行为指引》,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提名王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