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7-062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有限 责任公司及全资附属子公司汇通信诚租赁有限 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汽车”)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广汇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及全资附属子公司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汇 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7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 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993,788,8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84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9,339,797.63元(不含增值税),实 际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0,660,042.3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2月4日到位, 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2017]第1070号)审验,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汽车融资租赁项目 560,000 2 偿还有息负债 240,000 总计 800,000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 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予以置换。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之“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广汇有限”)的全资附属子公司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信诚”) 组织实施。公司拟用募集资金554,066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进行增资,在广汇有 限增资资金到位后3个工作日内,由广汇有限向汇通信诚增资140,000万元,其余的 414,066万元以无息借款的方式注入汇通信诚;汇通信诚增资款及借款全部用于本次 “汽车融资租赁项目”。本次增资后广汇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 1,554,066万元,汇通信诚注册资本由216,000万元增加至356,000万元。 同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之“偿还有息 负债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实施,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提供无息借款 240,000万元用于其偿还有息负债。 上述无息借款期限均为一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 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及全资附属子公司汇通信诚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有助 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增资及借款对象的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47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及配件销售、二手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保险代理、汽车及配件 进出口的项目开发;汽车装饰装璜、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91,272.88 8,773,684.14 负债总额 6,731,458.92 6,509,468.52 净资产 2,559,813.96 2,264,215.62 项目 2017年1-9月(未经审计) 2016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709,705.58 11,830,355.69 净利润 286,126.52 289,609.50 (2)公司名称: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47号1栋1至6层 法定代表人:周育 注册资本:216,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摩托车及汽车 备件租赁;金融咨询服务(证券投资咨询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12,168.52 1,463,217.10 负债总额 1,155,368.72 1,043,664.73 净资产 456,799.80 419,552.37 项目 2017年1-9月(未经审计) 2016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7,917.65 183,695.67 净利润 37,249.40 68,335.88 2、股东情况; 本次增资前,广汇有限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公司持有广汇有限 100%股权, 汇通信诚注册资本为 216,000 万元,广汇有限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新汽车服务有限公 司、新疆龙泽汽车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持有汇通信诚 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 广汇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554,066 万元(实际变更后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核准数额为 准),汇通信诚注册资本增加至 356,000 万元(实际变更后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核准数 额为准);广汇有限、汇通信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附属子公司。公司全资持有 广汇有限 100%股权并通过广汇有限间接持有汇通信诚 100%股权。 四、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全资附属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 施募投项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全资附属子公司汇通信诚增资及提供无 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 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汇有限、汇通信诚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广 汇有限、汇通信诚分别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核及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子公司汇通信诚租赁有限 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全资附属子 公司汇通信诚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向广汇有限、汇通信诚增资及 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 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 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全资附属子公司汇 通信诚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向广汇有限、汇通信诚增资及提供无息 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推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及全资附属子公司汇通信诚进行增资及提供 无息借款。 4、保荐机构意见 广汇汽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全资附属子公司汇通信诚增资 及提供无息借款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汇有限、汇通信诚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 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全资附属子公司汇通信诚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汇汽车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及全 资附属子公司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全资附属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