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附属公司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 激励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附属公司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汇宝信”)拟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公平,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公司附属公司广汇宝信为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 积极性,稳定管理团队,吸引高层次人才,拟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符合企业 发展需要。 2、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