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独立董事关于附属公司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3-29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附属公司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附属公司广汇宝信
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附属公司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其
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管理团队,吸引高层次人才,完善员工激励
制度。本次附属公司广汇宝信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涉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