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7-31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新明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卢翱先生、马赴江先生、唐
永锜先生以及许星女士为公司副总裁,拟聘任卢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许
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阅王新明先生、卢
翱先生、马赴江先生、唐永锜先生以及许星女士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新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卢翱先生、
马赴江先生、唐永锜先生以及许星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卢翱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许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