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独立董事关于全资附属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8-22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附属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全资
附属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的运营和发展需要,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
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
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