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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2018-11-09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刘瑞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经审阅刘瑞光先生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
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拟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瑞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
                                            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