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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关于全资附属公司取得银团贷款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141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附属公司取得银团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及2018
年5月1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授权管理层审批2018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
向各有权监管机构提交的以及境外发行的、单项融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
以内的授信/借款事项以及发行融资工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本授权有效期自议案经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近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有限”)作为借
款人与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其中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安排簿记行,恒生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贷款代理行)作为贷款人签署了银团贷款协议。上述银团
将为广汇有限提供初始贷款金额人民币17.25亿元的银团贷款(在银团贷款协议签署后3个月
内,广汇有限向贷款代理行提出书面申请,新增贷款人可以通过签署参加书的方式加入银团
贷款协议,从而使银团总贷款金额增加),用于一般流动性资金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归还现
有银行贷款以及应付债券。自银团贷款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可供提取,期限为自首次提款
之日起24个月(经借款人申请并获得各贷款人同意可展期12个月)。本公司将为此次银团贷
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的担保在年初预计的担保总额范围之内)。
    本次取得银团贷款将有利于加强公司流动性管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公司
稳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贷款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