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005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
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基本情况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广汇汽车”)控股股东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于 2018 年 2 月成功
发行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18 广 EB01”或 “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公司 A 股
股票,发行规模为 5.9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发布的《广汇汽车服务
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7)
根据换股价格调整方式的约定,在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当广汇汽车 A 股股
票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广汇汽车 A 股股
份发生变化时,换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018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2017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向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广汇汽车全体 A 股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18 广 EB01 的换股价格相应由 11.00 元/股调整为 10.76
元/股。
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限自 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止,若到期日
为非交易日,则为前一交易日。换股期间,广汇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
选择换股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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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267,111.9613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
总股本 818,362.4750 万股的 32.64%。其中,通过自有股票账户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51,222.961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70%;通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新
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
有本公司股份 15,889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 818,362.4750 万股的 1.94%。进入换股
期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用于交换本公司股票,广汇集团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但并不影响广汇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公
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因换股条件调整可能导致的实际换股数量等
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广汇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
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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